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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检察院一天开展两场“检察开放日”活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 14:19:00 字体:

  为更好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和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12月23日,苍南县检察院举行两场检察开放日活动。当天上午,该院在苍南县曙光集团举行主题为“服务非公企业浙检在行动”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是该院首次将开放日设在企业一线。

  苍南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朱诗力,县工商联党组书记赵家沈,企业届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20余人应邀参加了开放日活动,与苍南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及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面对面”。

  与会代表们参观了曙光集团的企业展示厅,了解曙光集团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听取了苍南县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和该院服务非公企业工作情况的汇报,随后召开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特别是企业界人士热情高涨,纷纷建言献策,他们在感谢检察机关对非公企业关心的同时,也表述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难题,并对检察机关提出了一些诚恳的建议。

  “希望检察院能考虑对在刑事犯罪中的非公企业慎用逮捕和财产扣押等强制措施,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经营。”

  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多组织普法类讲座,多‘送法进企业’,让民营企业能够明确法律底线从而知法守法。

  “很多涉及非公经济的案件办理中,总是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对于这类案件,是不是可以公开听取社会意见?”

  苍南县检察院潘勇检察长在听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苍南检察机关要为非公有经济发展撑起一把“保护伞”,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的法治环境和亲商的行政环境。二是要准确把握法律界限,对非公企业“轻拿轻放”,对非公企业慎用逮捕和财产扣押等强制措施。三是要进一步走近非公企业,加强沟通,切实了解非公企业的困难和要求,建立好“亲”“清”的检商关系。

  当天下午,在苍南县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另一场主题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又吸引了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

  现场先后播放了两部分别反映浙江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和苍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专题片,随后苍南检察院向与会代表汇报了2016年该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

  参加开放日活动的代表委员们在对苍南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点赞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建议和意见,该院检察长潘勇一一回应,并对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对待影响经济社会和社会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和邻里纠纷等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坚持依法从宽。二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公开听证常态化机制,在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多听取社会各方的声音。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工作业务水平,有意识地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检察人才,多鼓励干部“知难而进”,一如既往力所能及地服务苍南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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