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二、工程名称: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楼车库入口玻璃雨棚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现址内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20万
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钢结构玻璃雨棚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九、资质要求:
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临时);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投标报名提交材料:
1、工程承包报名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2、项目管理班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A类证书、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投标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组团5栋201)提交资料,逾期不接收。
十三、联系方式:代理单位 吴先生 0577-68756669 13780156806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