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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4:58:00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关于开展全市基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意见》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检察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县政法系统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1、纪律不严。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内部人员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利用执法权、管理权乱收费、乱罚款,私设“小金库”;在执法、管理、服务中收受财物、接受宴请、娱乐及其他消费等吃拿卡要及干警参与赌博、吸毒、酒驾等现象。

  2、为政不廉。民警及其家属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企业拿高额回报;充当辖区“黄赌毒”或黑恶势力“保护伞”,收取“保安费”;利用身份关系违规经侦立案、充当借贷担保从中谋利、参加非法集资等现象。

  3、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办案不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拍卖标的物与拍卖宣传不相符,甚至弄虚作假、徇私枉法办理案件等。

  4、担当不够。对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工作被动应付,遇到问题等待观望,一推了事;缺乏主动担当、敢闯敢试的勇气和敏锐的政治敏感性、鉴别力。

  二、整治措施

  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活动中排查出来的整治单位和个人问题清单基础上,对照纪律不严、为政不廉、执法不公、担当不够的种种表现,认真揭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写出对照检查材料,并落实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揭摆问题、主动纠正的,可以视情不予追究相关责任或依法依规从轻减轻处理;逾期不查摆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开展政法干警信访案件大清理。加强案件执法监督力度,组织人员对历年来检察队伍信访案、近三年来执法检查案件评审中发现的瑕疵案件、检察干警涉经济纠纷案件及对检察干警的举报投诉案件进行大清理,深挖一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并对其中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形成警示教育。

  3、加强定向作风巡查。结合正风肃纪活动,建立专项作风巡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督促落实部门和个人问题清单的整改。

  4、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自查自纠之后,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广泛征集本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对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大惩处的力度,特别对那些顶风违纪、死灰复燃的问题,坚持“零容忍” “零袒护”,及时通报、处理一批。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按司法程序查处,同时要倒查分管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严肃追究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领导责任,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检察领域的腐败现象。

  5、形成长效机制。建立队伍作风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由纪检组、政治处、机关党委和各科室兼职纪检员组成,定期召开会议通报队伍作风整治情况,研究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各部门从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廉政建设、加强监督制约、强化公正执法等几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三、整治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抓队伍建设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将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作风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纪检部门要督促和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加强本系统的整治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逐级传递压实责任。

  2、把握时间进度。把握各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在6 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7-8月份,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10月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成果。

  3、创新工作载体。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结合实际,灵活设置活动载体,开展干警签廉洁承诺书、“你提问题我来改、你找差距我来追”问题征集活动、实施后进干警离岗培训等。同时大力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及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就是保护自己、爱护整个团队”的高度共识,汇聚推动检察队伍建设的正能量,转变检察队伍形象。

  4、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面上督导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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