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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7:15:43 字体:
喜报

近日,新一轮浙江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表彰名单公布。经过三年申报创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

三年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持之以恒抓政治建设,凝心聚力倡树文明新风,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浙江省未成年人观护优秀基地、温州市“无废机关”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全省“守护海洋”突出集体、最美温州人等42个先进集体和个人。

秉持一种理念,汇聚文明创建合力。紧紧围绕创建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党建带创建 创建促党建”的双建融合工作理念,构建“党建+”模式激发党建工作新活力。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出台三年培育计划及部门任务清单,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支部具体抓、各部门联合抓、全体干警齐参与的大创建工作格局,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推进会、攻坚会,持续吹响文明单位创建“冲锋号”。

建好一个阵地,形成浓厚文明氛围。以建成全市基层检察院标杆检察文化综合体为目标,突出推进党建阵地建设,先后建成党建走廊、清廉大道、清廉池、党建荣誉室、党建展厅、支部活动室、红色书吧、廉政文化楼层、院史馆、法警训练基地、篮球场等场地,逐步形成了活泼生动、丰富多彩、感染力强、覆盖面全的党建文化新格局,成为苍南检察一张靓丽名片。全院持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检察官讲故事、“文明部门”“文明职工”创评等活动,以党支部为载体开展认领微心愿、慈善一日捐、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并组建法治宣讲团、“苍检之声”合唱团等工作、兴趣小组,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争先的浓烈创建氛围。

推动一个融合,焕发“党建+业务”品牌力量。打造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品牌,联合法院、发改、市监建立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促成8家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帮助22家企业移出“失信黑名单”。打造关爱“一老一小”新品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监督推动养老机构规范管理;36名检察官进校园宣讲,邀请中小学生参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活动,覆盖师生家长5万余人。打造检察公益保护新品牌,打造“蓝碳+司法+治理”新模式,推动全省首单“蓝碳司法”交易在苍南落地,被检察日报、浙江日报等14家媒体报道。打造守护劳动者权益新品牌,在人社局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劳动者权益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帮助农民工追回薪资、工伤损害赔偿金等各类损失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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