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由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莒溪镇人民政府共同打造的“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示范基地”正式揭牌。
(相关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该基地位于莒溪镇,占地12亩,是苍南县检察院践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的重要创新举措。该基地集生态保护、专业修复、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着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片群众”的综合效果。目前,基地已栽种金豆等各类树苗1000余株。
揭牌仪式后,与会各方围绕如何充分发挥示范基地作用,构筑生态保护大格局,探索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优法治保障新路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为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推动恢复性司法与林业碳汇改革有效衔接,2025年5月27日苍南县检察院牵头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莒溪镇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实施“生态司法+林业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
目前,县检察院已办理相关碳汇修复生态环境案件10余件,促成12名被告人依据碳汇交易指导价格自愿认购“林业碳汇”1500余吨。这一实践有效推动了碳汇认购机制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的有机融合,为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