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卖了几盒止咳药,结果却成了“毒贩”。近日,经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苍南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柏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原来,柏某贩卖的止咳药是“右美沙芬”。“右美沙芬”原本是止咳良药,却因它是人工合成的吗啡衍生物,长期大量服用不仅会成瘾,还可能导致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严重时甚至呼吸抑制致人死亡。 自 2024年7月1日起,国家将“右美沙芬”等药物纳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对其销售和管理进行严格管控。
然而,柏某却被利益熏昏了头脑。2024年8月至9月期间,他在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入管制药品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与他人合谋,铤而走险向多名境内外吸毒人员贩卖“右美沙芬”,截至案发共计贩卖了400余片。
经查,柏某等人为了规避侦查,掩饰、隐瞒毒资,还将所得毒资转成虚拟币结算及分红,并通过境外交易所转换成人民币用于日常生活开销。
检察官提醒
“右美沙芬”等被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具有药品与毒品的双重属性,非法使用、制造、运输、贩卖或吸食均涉嫌违法犯罪。检察官呼吁大家务必提升法治观念,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抵制违法销售和药品滥用,远离涉毒犯罪。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创建健康、安全的药品管理与使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