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傍晚,苍南县母亲河横阳支江上游熏风徐徐、水光潋滟。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携手,将20余万尾鲢、鳙鱼苗放流入江中——这已是两部门连续第五年在这个特殊日子以“增殖放流”的形式践行生态修复之诺。
去年以来,苍南县检察院携手多方力量,织就严密的生态守护网,对20多名非法捕捞水产品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通过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与当事人签订修复协议,所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均化作大海与内河的一尾尾汩汩生机。据悉,共“增殖放流”大黄鱼等各类鱼苗130余万尾。
县检察院还立足苍南山海交融的天然禀赋,着力打造“检护蓝绿”公益诉讼特色品牌,以苍南县“无尽蓝绿”为底色,锐意创新生态修复模式。自2023年浙江首宗司法蓝碳交易在苍南落槌以来,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出台《加强蓝碳司法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打造“蓝碳+司法+治理”新模式,已推动35名涉案当事人通过购买2.2万吨海洋碳汇(蓝碳)参与生态修复。
今年6月5日,县检察院同步建立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引导当事人购买村级“绿色共富碳汇”,以绿为媒推动乡村振兴与“双碳”目标相融共生——迄今累计促成购买20余万元,绿意正点染共富画卷。
从公益诉讼到生态磋商,从增殖放流到蓝碳绿碳,苍南县检察院将继续主动作为、步履不停,把检察履职升华为对这片土地与海洋的深沉承诺——以法治之力守护家园“蓝绿”底色,以协作之智共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永续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