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盔(灵溪镇的方言谐音)的朋友快来,这个套餐好划算啊!”短视频中,一名闽南语博主热情招呼,镜头扫过满桌菜肴。视频下方,餐馆团购链接悄然悬挂。当评论区出现“分量不足”“食材不新鲜”的质疑时,消费者才恍然惊觉——这并非普通分享,而是一条收取推广费用的商业广告。在苍南县检察院的专项调查中发现,辖区内热门闽南话探店达人的视频中捆绑团购链接却未标识广告的比例高达60%,部分标注字样甚至被刻意缩小或遮挡。此种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方言不能成为广告监管“保护色”
多名本地网红以“亲测好吃”“领盔人必打卡”为标题,用闽南话录制探店视频。这些视频以“消费者”身份点评餐饮服务,实则收取商家推广费,本质是以方言亲和力为包装的商业广告。一位粉丝留言感慨道:“我以为真是老乡推荐,买了套餐才发现是推广!”其实,法律对此种行为早有明确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附加购物链接的体验分享必须具有广告可识别性。方言虽承载地域文化认同,却非规避法律义务的“保护色”。
穿透式监管直击产业链痛点
探店视频合法性核心在于透明化,任何形式都不能模糊商业推广本质。面对新业态监管难题,苍南县检察院选择“标本兼治”,用一纸检察建议撬动多方治理。
(检察建议书)
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12家本地探店机构被集中约谈,200余条未标识广告视频完成整改标注。更深层行动紧随其后——苍南县检察院联合网信办等部门推出以“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网联同心思享会”。活动中,网红代表签署《互联网直播服务公约》,承诺互联网广告标识规范化。
“过去觉得方言视频是小众分享,现在明白带链接就是广告。”参与活动的闽南语博主陈女士坦言,“方言探店也要亮明身份,这样粉丝更信任,自己的职业道路才能更加长久。”其账号首页新增“广告视频集”专栏,标识清晰度提升90%。据悉,截至2025年7月,苍南县涉探店视频投诉量同比下降72%。
当方言的亲切感与法律的刚性在“广告”标识下交融,真实的文化认同方能转化为可持续的商业诚信。检察公益诉讼的深层价值,恰在于为每一句乡音标注责任的底色,为每一次点击守护透明的选择。下一步,苍南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网络营销新业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