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一定要招男的吗?”10月22日在苍南县检察院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这句疑问不仅触及了无数女性的就业痛点,也揭开了职场中那道无形的性别门槛。
“部队里有女兵,警队里有女特警,保安岗位,女性未必不能胜任。”一位听证员的话引人深思。这场听证会,聚焦的是部分企业屡次在网络招聘中发布“只招男性”保安广告的现象。
招聘广告里的“只招男性”
事件源于苍南县检察院近日办理的一起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
2025年8月,苍南县检察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提交线索,称辖区内部分企业在招聘中存在歧视性行为。检察官随即与志愿者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线索,并通过网络检索发现,确有部分企业在招聘平台发布保安、驾驶员等职位时,明确限定“只招男性”。
“这些岗位并未列入国家规定禁止女性从事的范围,此类行为已涉嫌侵犯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指出。经依法审查,苍南县检察院认定该线索符合立案条件,于9月正式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通过关键词检索、截图、录像等方式,检察官固定了相关证据,并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认相关行政部门负有监管职责。
听证现场:打破刻板印象
针对该问题,苍南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妇联、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
“大家普遍认为保安就该是男性,高大强壮才有安全感。”一位听证员道出了社会刻板印象。这一观点立即引发讨论:“我们部队中也有女兵,警察中也有女特警,保安这个职位,女性不一定不能胜任。”
更有听证员一针见血地指出,简单以性别划线,不仅剥夺了女性的就业机会,更固化了“女性不能胜任”的僵化认知。事实上,在驾驶、烹饪等诸多领域,优秀女性从业者比比皆是,这些岗位不应设置任何人为限制。
法律底线:平等就业是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规定男性优先。第七十七条明确,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检察机关可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
多方携手推动就业平等
听证员一致认为,“妇女是半边天”已成为社会共识,行政机关应加强对涉案企业及招聘平台的监管。苍南县检察院根据听证结果,当场向行政主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规范招聘行为。
收到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表示将积极履职,督促企业删除歧视性招聘要求,指导招聘平台全面筛查信息,并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用工监管。
构建妇女权益保障网
苍南县检察院在听证总结中强调,妇女权益保障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听证为契机,携手行政机关、妇联及社会各界,构建“司法保护+行政监管+社会共治”的立体保障模式。
下一步,苍南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妇联等单位的协作,完善多维度妇女权益保护机制,共同营造包容、平等、稳定的就业环境。
这场听证会虽已落幕,但它所引发的平等就业思考仍在延续。从公益诉讼到公开听证,法治的力量正一步步瓦解职业性别的刻板标签,守护每一位女性的职业梦想,让“她”在职场中自由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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