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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苍南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5日 14:4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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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6645.28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6645.28万元,上年执行数3433.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11.33万元,增长93.5%,主要是增加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楼迁建项目工程款、侦查技术大楼基建项目(龙港改革试验区人民检察院)工程款还款。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5.28万元(上年结转10.00万元),占47.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52.7%。

  (三)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6645.28万元,上年执行数3433.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211.33万元,增长93.5%,主要是增加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楼迁建项目工程款、侦查技术大楼基建项目(龙港改革试验区人民检察院)工程款还款。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58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71万元、其他支出35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63.98万元,占38.6%;日常公用支出301.30万元,占4.5%;项目支出3780.00万元,占56.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5.2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5.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00.0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58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71万元、其他支出3500.00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5.28万元,上年执行数3433.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8.67万元,下降8.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和项目经费预算压缩减少引起拨款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580.03万元,占8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34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82.20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202.71万元,占6.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940.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制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80.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项目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359.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6.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3.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4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65.2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56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警衔津贴、特岗津贴、工改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加班补贴、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行政)、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事业)、编外聘用人员支出、政法干警专项倾斜、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301.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00.00万元,上年执行数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00.00万元,主要是增加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楼迁建项目工程款、侦查技术大楼基建项目(龙港改革试验区人民检察院)工程款还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3500.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500.00万元,主要用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综合楼迁建项目工程款、侦查技术大楼基建项目(龙港改革试验区人民检察院)工程款还款。

  (八)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00万元,上年预算数24.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3万元,增长113.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业务,未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察院和兄弟检察院到我地开庭等公务活动的工作餐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预计接待数接近,所以与上年年初预算数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9.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62万元,增长12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3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3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计车辆购置及车辆购置税27.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预计2025年的公务用车使用量与上年对比增加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1.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57万元,下降3.1%,主要是人员减少,从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780.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2025年苍南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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